孟买高等法院:记者享有特殊地位,不属于《不公平劳动法》的雇员

2024-11-28 23:58来源:本站

  

  孟买高等法院表示,根据《马哈拉施特拉邦承认工会和防止不公平劳动行为法》,在职记者不属于雇员的定义,因为他们享有特殊地位。

  因此,由法官尼廷·贾姆达尔和桑迪普·马恩组成的分院法官在2月29日的命令中表示,一名在职记者根据这些法案向工业法庭提出的申诉将无法维持。

  最高法院表示,根据《工作记者法》的规定,他们享有特殊地位,并可根据《工业纠纷法》解决纠纷。

  2019年,两名在职记者提出请愿,质疑工业法院的命令,驳回了他们的申诉,理由是在职记者不属于《防止不公平劳动行为法》规定的雇员或工人的范围。

  法官席指出,1955年《工作记者法》已经根据《工业争端法》建立了解决争端的机制。

  在驳回请愿书的同时,高等法院指出,根据《工作记者法》,工作记者构成了一个不同的阶层,在他们的就业中享有独特的特权和保护。

  高等法院表示:“如果工作的记者和工人之间没有区别,那么工作的记者就不能享有特权,而其他工人,包括非工作的记者,则不能享有特权。”

  “《工作记者法》的计划将表明赋予工作记者的特殊地位。《工作记者法》的颁布是为了赋予工作记者特殊地位,纠纷必须根据《工业纠纷法》的规定来解决。”高等法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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