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逊,密西西比州(美联社)——根据一项新的民权申诉,一名来自密西西比州墨西哥湾沿岸的变性女孩想要穿裙子去参加地区乐队活动,但她的学校坚持让她遵守基于出生性别的着装规定,她受到了歧视。
根据周三向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提交的一份行政投诉,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密西西比州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希望哈里森县学区在着装规定中取消基于性别的区别,并停止以歧视女孩的方式执行这些规定。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表示,该地区的着装规定违反了1972年通过的《教育法第九条》,该法律最初是为了解决妇女权利问题。该法律禁止接受联邦资金的任何教育项目或活动存在性别歧视。学区规定学生的服装必须与其出生时的性别相符,这一规定是在2023年7月才加入到着装规定政策的。
周四,该学区没有立即回复寻求置评的电话留言和电子邮件。
周三,一名女子和她16岁的女儿在哈里森中心高中(Harrison Central High School)提起诉讼。根据投诉,该校校长告诉这名跨性别女孩,她“不能穿成那样代表学校”,穿着裙子参加乐队活动,并威胁要让这名学生休学。
诉状称,尽管她请求参加,但她被告知要让母亲带“男孩的衣服”,否则将被排除在活动之外。
密西西比州ACLU的LGBTQ正义项目律师麦肯纳·兰尼-格雷(McKenna Raney-Gray)说,这位跨性别青少年的故事“是哈里森县学区其他女孩的象征,她们抱怨LGBTQ+学生的歧视性着装规定和充满敌意的学习环境”。
该投诉还希望民权办公室调查该学区关注的第九条歧视问题。
女孩的母亲表示,她对该学区的做法深感担忧。
这位母亲说:“跨性别和性别不一致的学生不应该被迫在参加学校活动和保持自己的性别认同之间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