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彼利埃,佛蒙特州(美联社)——一名佛蒙特州男子在一次随机药检显示他在下班时间使用医用大麻治疗慢性疼痛后失业,他向佛蒙特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称他不应该被剥夺部分州失业救济金。
59岁的伊沃·斯科利奇周三代表自己告诉法官,他是由医生合法开医用大麻的,他的工作表现很好,没有受到药物的影响。然而,他说,在2023年1月,他在拉特兰的大理石谷地区交通区(Marble Valley Regional Transit District)因药检后的不当行为而被解雇。他说他的工作是给公共汽车清洁和加油,他把公共汽车开进开出,开到停车场。该州称,这种不当行为使他失去了享受福利的资格。
“作为佛蒙特州的一名医用大麻患者,根据佛蒙特州《公平就业实践法》的残疾条款,我应该受到州机构的保护。我不应该被剥夺失业的资格。”
佛蒙特州公民自由联盟的一名律师也代表刑事司法改革和佛蒙特州残疾人权利,他也认为不应该拒绝这些福利。
据佛蒙特州就业安全委员会称,斯科里奇被发现在截至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18日的几周内没有资格领取州失业救济金,他的最高福利金上限为每周福利金的23倍,之后他向该委员会提出了上诉。
2023年9月,董事会同意一名行政法法官的意见,称斯科里奇从事了雇主的毒品和酒精政策所禁止的行为,“使他受到包括解雇在内的纪律处分”,而且由于他因行为不端而被解雇,他被剥夺了获得这些福利的资格。
该委员会写道,它承认斯科里奇从事的行为在佛蒙特州是合法的,他有“合法和令人信服的理由使用医用大麻进行治疗”。
但“雇主可能会制定工作场所政策,禁止其他合法行为,”该委员会写道,并表示同意行政法官的意见,即最低限度的取消资格是适当的。
委员会后来拒绝了Skoric关于不当行为取消资格条款是否适用于下班后使用医用大麻的声明性裁决的请求,他要求州最高法院对此进行审查。
代表佛蒙特州劳工部的律师贾里德·阿德勒(Jared Adler)表示,法院应该确认董事会的决定,因为他因违反公认的工作场所安全政策而行为不当而被解雇,而且“佛蒙特州的药物法规不保证在随机药物筛查中检测呈阳性的人获得失业救济金。”
当被法官问及吸食和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区别时,阿德勒说,在大麻的情况下,雇主“没有明确的方法”来区分吸食和损害,因为与其他毒品不同,大麻在吸食后可以在个人系统中存在较长时间。斯科里奇还说,即使他在下班时使用了医用大麻,它也会在几天后出现在某人的身体系统中,这使得测试变得毫无意义。
阿德勒说,在试图保护公众和雇主需要使他们的政策符合联邦法律方面,有一个平衡的测试。奥尔德说,斯科里奇承认,他的雇主从联邦拨款中获得了高达60%的业务资金。
因此,确保雇主遵守这些联邦规定,不冒失去收入的风险,这一点非常重要,阿德勒说。
斯科里奇表示,他的立场是“下班后出于国家批准的医疗目的使用大麻不能也不应该被认定为国家的不当行为。”
他说:“我不应该在国家福利和国家允许我使用的医疗服务之间做出选择。”“我永远不应该在福利和我使用的合法药物之间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