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本月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显示,b谷歌和meta每年应向新闻媒体支付140亿美元以上的费用,以支付其搜索流量产生的广告收入。
研究人员确定,Facebook每年应向出版商支付19亿美元的内容使用费,而b谷歌每年应支付100亿至120亿美元。在这两种情况下,这些数字都被认为是“保守的”估计。
根据他们的总广告收入,这些数字将占meta收益的6.6%和b谷歌搜索收益的17.5%。
研究人员在这份由哥伦比亚大学政策对话倡议(Initiative for Policy Dialogue)发布的白皮书中表示:“我们发现大量证据表明,新闻的价值正在被b谷歌和meta占用,这超出了长期以来共同创造的剩余价值应该如何共享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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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研究是在大型科技公司抵制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立法要求它们与出版商分享收益的努力之际浮出水面的。
自2021年以来,压力有所增加,当时澳大利亚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科技公司与出版商就内容交易进行谈判。
今年早些时候,加州议员投票通过了《加州新闻保护法案》(California Journalism Preservation Act),该法案要求“在线平台”向在其网站上出现内容的媒体支付“新闻使用费”。
今年8月,meta从加拿大的平台上撤下了新闻内容,以回应类似的法律。
与此同时,一个由美国两党议员组成的小组提议通过《新闻竞争与保护法案》(Journalism Competition & Preservation Act),该法案将允许新闻出版商与大型科技公司就其内容的使用进行集体谈判。
这些发现是基于对每个平台仅从新闻相关内容中获得的搜索收入的估计得出的。
研究人员分析了“新闻媒体与谷歌和meta(以前被称为Facebook)之间的最近协议,以及近几十年来为类似内容产品达成的许可协议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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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些协议,作者确定50%的份额将是技术平台和出版商之间“公平收入分配”的行业规范。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前主席罗德·西姆斯(Rod Sims)对Semafor表示,这项研究“及时且非常有帮助”。
“它的假设和方法都很清楚,因此可以促进一场关于b谷歌和meta对出版商的新闻媒体内容欠他们什么的充分讨论。”他们的做法是合乎逻辑的。“争论的焦点不再是平台是否应该支付,而是支付多少。这篇论文对这场辩论做出了极其深思熟虑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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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和meta的代表没有立即回复《华盛顿邮报》的置评请求。
b谷歌的女发言人珍·克里德在给Semafor的一份声明中反驳了这项研究,指出“不到2%的搜索是与新闻相关的。”
Crider认为谷歌为新闻出版商提供了“巨大的价值,每月给他们的网站带来超过240亿次的访问——对他们来说是免费的——他们可以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