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早些时候被指控抢劫加兹登银行的一名被定罪的重罪犯已被联邦指控。
周四,阿拉巴马州北区联邦检察官普里姆·埃斯卡洛纳和联邦调查局特工卡尔顿·帕克斯联合发表声明称,现年41岁的爱德华·阿里吉·穆罕默德·布朗被控持械抢劫银行,并被认定为持枪重罪犯。
伯明翰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星期三发布了两项指控。
抢劫案发生在3月31日,地点是诺卡卢拉路的外汇银行。有关当局说,持械嫌犯在周五下午3点50分左右抢劫了银行,然后乘坐一辆白色小型货车逃离。
第二天,加兹登警方宣布逮捕他,并在Facebook上发布了这段话:“几乎19个小时的自由。几乎。嫌疑人和他的货车都在加兹登警察局的监护下。”
布朗此前曾被判重罪,因此被禁止持有枪支。1999年8月24日,加兹登男子在埃托瓦县被判一级抢劫罪。
持械抢劫银行的最高刑罚是25年监禁。拥有枪支的重罪犯的最高刑罚是15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