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拉姆,12月7日——一名前信息技术公司雇员今天被高等法院判处16年监禁,罪名是四年前在吉隆坡至雪伦班的南北高速公路上,导致银行经理赛义德·穆罕默德·丹尼尔·赛义德·沙基尔死亡。
法官朱莉娅·易卜拉欣(Julia Ibrahim)下令对45岁的梁伟(Yew Wei Liang)的刑期从2019年8月10日被捕之日开始。
朱莉亚法官在宣布判决时表示,法院已考虑到提出的减刑因素,包括杨的背景和他在调查期间的合作,以及受害者家属的影响陈述。
“与此同时,法院必须强调公众利益的重要性,并作出阻吓性的判决,给公众一个教训,因为这是一个路怒案件,被愤怒和不满驱使,并因使用违禁物质而加剧,只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她说:“法院还考虑了受害者家属的影响陈述,这确实是一场巨大的悲剧,直接或间接地降临到各方头上,影响了各方。”
为了减轻罪责,杨的律师魏秋强(Wee Choo Keong)为他的当事人申请了六年监禁,理由是他并非有意杀害赛义德·穆罕默德·丹尼尔(Syed Muhammad Danial),而且这更像是一起涉及双方的交通事故的不幸结果。
“上述事故是由死者带来的不幸结果。如果死者是在SP17(控方证人)驱散扭打后开车离开,死者今天可能还活着。
他说:“法庭将死者的死亡完全归咎于被告,这显然是不公正和不合理的,因为很明显,被告并没有预谋或意图造成死亡,而对双方来说,这只是一个不幸的事故。”
他补充说,他的当事人要养活他的妻子和年迈的父母,由于他被逮捕和拘留,他的妻子也流产了。
然而,副检察官Raja Zaizul Faridah Raja Zaharudin要求对该罪行进行更严厉的判决,因为此类事件在该国很普遍。
“这个案件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关它的新闻在当时迅速传播开来。应该对被告判处重刑,给他一个教训,以儆效效比,使人们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她说:“当面对道路上的困境时,被告未能控制自己情绪的后果应该给公众上一课。”
周二,法院认定Yew犯有赛义德·穆罕默德·丹尼尔(Syed Muhammad Danial)的过失杀人罪,此前检方根据《刑事法典》第304 (a)条,证明对他的指控没有合理怀疑,最高可判处30年监禁和罚款。
7月20日,法官Julia命令Yew就根据同一法典第302条导致Syed Muhammad Danial死亡的指控进行辩护,因为控方在案件结束时证明了对他的初步证据。
2019年8月22日,Yew被指控于2019年8月10日下午1点至2点在PLUS高速公路(吉隆坡至雪伦班)293.6公里处谋杀了29岁的Syed Muhammad Danial。——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