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国会议员拿督斯里Ramli Mohamed Yoosuf表示,通过旨在打击非法活动中使用骡子账户的法律修正案,是对诈骗案件有效执法的积极措施。
武吉安商业犯罪调查部(CCID)主任表示,修正案将确保对涉及网络诈骗的各方采取更严厉的行动,包括策划者和骡子账户持有人。
“我们欢迎这一进展,因为以前没有具体的立法来惩罚涉及非法账户的罪犯。
他在周六(7月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相信,修订将为商业犯罪的执法提供一个新的环境。”
拉姆利表示,根据修正案,刑法中包括了几个新的条款——424A、424B、424C和424D,这些条款涉及与金融机构支付工具或账户有关的犯罪。
“例如,新的第424A条旨在订明在没有合法授权或合法目的的情况下管有或控制另一人的任何付款工具或另一人在金融机构的任何帐户的罪行及刑罚。”
他说:“那些被判有罪的人可能面临5000令吉至5万令吉的罚款,6个月至5年的监禁,或在定罪后两者兼而有之。”
拉姆利表示,《刑事诉讼法》还通过了一个新的条款116D,该条款将授权不低于警长级别的警官没收或禁止涉及持有或涉嫌持有金融机构任何支付工具或账户的资金的交易。
他说:“警务人员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有关款项已被用于或打算用于犯罪,或有关款项构成犯罪证据,便可采取行动。”
这些修正案经过了21名国会议员的辩论,最近才在下议院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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