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蒂安·伊斯迈表示,公民身份申请将有更清晰的标准操作程序,而期待已久的公民身份法案将在下次下议院会议上进行辩论。
虽然关于公民法宪法修正案的法案在法令文件上,但它没有提交辩论,随后在下议院最后一次会议上进行了二读和三读,会议在为期15天的会议后于周四结束。
事实上,这是被推迟到10月14日众议院下次会议的四项法案之一。
内政部长表示,该法案已提交给统治者会议和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
他说:“我想说,这个结果是非常非常积极的,所以我们将能够在下次会议上继续辩论。”
他补充说,苏哈卡姆提出了一些建议。
“我会见了Suhakam的主席。我们在某些事情上达成了一致。”
他还表示,在九项修正案中,前三项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它们不再适用,与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有关”。
他指出,对涉及公民身份条件的第14(1)(b)条的修正案已达成协商一致意见。
“我们将保留19B(附表2第III部)和第1(e)条(附表2第II部)与弃婴和无公民身份的个人有关。
赛夫丁·纳苏蒂安说:“最初,我们打算修改它们,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决定维持这一地位。”
第19B条涉及弃婴和被遗弃儿童的入籍,而附表2第1(e)条规定,在联邦境内出生但出生时不是任何国家公民的每个人,根据法律都是马来西亚公民。
“另一件事是关于18岁的人;一些非政府组织的解释是,一旦你到了18岁,就只有你可以申请公民身份,事实并非如此。
赛夫丁·纳苏蒂安说:“这个18岁(条款)实际上指的是已经拥有公民身份的人,他们的母亲是马来西亚人,嫁给了外国人。”
“当我们进行这项修正案时,这意味着孩子将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同时他或她将继承父亲的国籍,所以现在你有双重国籍。
“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放弃呢?”是18岁,”他说。
他指出,一些非政府组织将修正案理解为只有年满18岁的人才可以申请。
“这是完全错误的,”他说。
赛夫丁·纳苏蒂安表示,该部还将制定更明确的标准程序,以“回答”公民申请的“基本问题”。
他补充说,入籍规定已经出台,但有必要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这些规定。
他说:“一些标准操作程序已经完成,我们正在努力完成它,所以这是前进的方向。”
修改联邦宪法的法案应该在3月27日,也就是上次国会会议的最后一天,提呈二读。
然而,在内政部长发表演讲后,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约哈里继续发表闭幕词,并在没有将法案提交辩论的情况下休会。条例草案已于三月二十五日提交首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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