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正在起草一项规定,规定社会住房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商业银行平均贷款利率的50%。
这一规定是《建设部社会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定之一,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住宅法》于2023年11月在国会通过,包括规定社会住宅政策的第6章在内,共有13章。总理已指派商务部主持并协调各部委、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制定一项规范社会住房发展和管理的法令草案。
根据有关当局批准的各时期社会住房方案和计划,国家预算将向国家指定的信贷机构提供利率补偿,这些信贷机构向参与投资建设社会住房的主体提供贷款,并向社会住房支持政策的受益者提供优惠贷款。
此外,政府还将利用官方发展援助贷款和外国优惠贷款,按规定向指定信贷机构进行公社住房贷款再贷款。
国家的优惠贷款支持,通过社会政策银行或国家指定的信贷机构购买、租赁社会保障住房、人民武装部队住房或自建、改造、修缮住房,或通过社会政策银行借入优惠贷款,发展社会保障住房。
通过社会政策银行提供的优惠贷款资金将以有关部门批准的年度计划为基础。
国家预算将为社会政策银行提供100%的资金,以便按照规定为受益人提供贷款。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年度计划,国家预算将拨出50%的资金。社会政策银行从借款人的储蓄存款和调动资本中支付50%的资金。国家预算将根据规定补偿社会政策银行向特定对象提供贷款的利息和管理费的差额。
BIDV银行首席经济学家Can Van Luc表示,政府需要设立一个社会住房发展基金,以获得可持续的、真正优惠的利率,更适合购房者、社会住房开发商和旧公寓翻新企业的需求。
“社会住房建设基金的贷款利率通常是市场上商业贷款平均利率的一半,这是适当的。该基金应该从许多不同的资源中动员,预算资本将充当诱饵资本,韩国和新加坡等一些国家已经这样做了。”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Ho Chí)主席黎黄洲(Le Hoang Chau)也表示,对投资者、购房者和租房者来说,社会住房的优惠信贷方案往往利率较低,50%的商业贷款利率是一个合理的水平。
例如,目前的优惠利率是每年4.8%-5%,这个优惠利率是按年确定的。-越南新闻/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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