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联邦法院撤销了对两名男子的死刑判决,这两名男子分别在2011年和2013年谋杀了两起引人注目的案件。
周一(7月15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门联同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桑和拿督哈尼帕法里库拉主持了小组会议。
在第一起案件中,该小组撤销了对47岁的印尼国民拉·奥德·阿尔迪·拉西拉的死刑判决。2014年,拉西拉因一年前谋杀银行官员诺拉齐塔·阿布·塔利布而被沙阿南高等法院定罪。
相反,拉奥德被判处38年监禁,并被鞭刑12下,罪名是《刑法典》第302条的谋杀罪。
根据1971年枪支(重刑)第3条,他被判入狱33年,鞭刑12下。
这两项判决从他被捕之日(2013年11月10日)起同时执行。
2016年2月29日,布城联邦法院维持了对拉奥德的绞刑判决,此前上诉法院主席丹斯里·劳斯·谢里夫领导的五名法官一致驳回了他的上诉,因为他们认为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此前沙阿南高等法院的判决。
拉奥德在2012年成为一名保安之前,用假身份证在马来西亚找到了工作。
他被控于2013年10月23日下午6点至6点30分在苏邦查亚USJ中央Jalan central 2的一栋建筑内杀害了当时37岁的Norazita。
据报道,拉奥德随后要求受害者的同事将价值约50万令吉的钱装进一个包里,然后骑上一辆摩托车逃跑。
与此同时,2011年5月,一名前商人因谋杀一名法国游客而被联邦法院撤销死刑判决,他逃脱了绞刑。
相反,联邦法院判处49岁的阿斯尼·奥马尔36年监禁,并从他被捕之日(2011年7月21日)开始鞭刑12下。
阿斯尼于2011年5月10日晚上8点至5月12日中午在甘邦特克的一所房子里杀害了30岁的斯蒂芬妮·福雷,被关丹高等法院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定罪。
大约三个月后,人们在刁曼岛的一个洞穴中发现了他的遗骸。
2016年8月16日,布城联邦法院维持阿斯尼的死刑判决,此前由当时的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扎卡里亚领导的五人小组最终驳回了上诉,认为上诉没有法律依据。
副检察官穆罕默德·伊斯坎达·艾哈迈德起诉了这两起案件,律师S. Selvi代表拉奥德,Kee Wie Lon和Ee Gen You代表阿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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