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周一,一名工厂工人在高等法院承认了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三项指控,包括拥有与该组织有关的物品并向其提供支持。
46岁的Suhaini Sarwan在法官Datuk Noorin Badaruddin面前宣读指控后认罪。法院将判决日期定在10月16日,以便让辩方有时间提出上诉。
根据第一项指控,苏海尼被指控于5月30日下午1点15分在新山肯帕斯工业区的两部手机上藏有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物品。这项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130JB(1)(a)段提出的,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并没收用于或拟用于该罪行的财产。
在第二项和第三项指控中,苏海尼被控于5月27日下午5点50分在武吉安曼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总部反恐特别部门(E8)以“苏海尼·萨尔万”和“恩玛·肯玛”的名义,通过社交媒体应用程序Facebook向达伊沙提供支持。
这些指控属于《刑法典》第130J(1)(a)段,可判处最高40年监禁、罚款和没收用于犯罪的财产。
副公诉人Mohammad Fakhrurrazi Ahmad Salim要求法院另定诉讼日期,因为法律援助部门的律师没有出席周一(9月30日)的法庭。他还指出,被告面临另外两项指控,他们计划申请将其移交本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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