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等法院要求拿督斯里纳吉就四项滥用权力指控和21项洗钱指控进行辩护,涉及与1MDB有关的22.8亿令吉。
法官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表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最大限度的评估,发现检方对前总理的指控已经初步证明。
他在周三(10月30日)表示:“因此,本法庭要求被告根据《反洗钱法》对所有21项指控进行辩护。”
就在片刻之前,法官要求纳吉布就2009年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MACC)法案中涉及滥用权力的四项指控进行辩护。
纳吉布的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说,他的当事人“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他将在证人席上提供证据。
法庭口译员向纳吉布宣读了他的选择后,这位前总理选择宣誓作证。
在周三(10月30日)宣读他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 22亿8千万令吉案的判决时,法官西格拉表示,针对拿督斯里纳吉的指控在法律上是有效和正确的。
他补充说,辩护团队的论点是,纳吉布的指控是“有缺陷、表里不一和模棱两可的”。
法官说:“我认为这些指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所有法律标准。”
他还表示,他没有发现纳吉布被指控“误导”。
辩方也辩称,控方证人,如前一马公司首席财务官阿兹米·塔伊尔、前一马公司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基·沙列和前大马银行客户经理Joanna Yu,都是在提供传闻证据,因为他们声称曾与逃犯刘特佐(或刘特佐)、尼克·费萨·阿里夫·卡米尔(仍在逃)和拿督阿兹林Alias(已去世)等无法找到的人有过联系。
关于道听途说证据的问题,塞奎拉法官说,他发现证人和未被发现的人之间的通信是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进行的。
在审查了证据后,他说他发现口头交流在法庭上是可以接受的。
他说:“我发现这些证人的证词是一致的,这些证人的任何可信度都没有受到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指控,这位前北关国会议员面临四项指控,即利用职务之便从一马公司的资金中获得22.8亿令吉的酬金,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钱指控。
据称,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在武吉锡兰Jalan Raja Chulan的一家伊斯兰银行分行发生了滥用职权的罪行
与此同时,洗钱犯罪据称于2013年3月22日至8月30日在同一地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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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指控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提出的,并根据同一法令第24(1)条文受到惩罚。
如果在辩护案结束时被判有罪,纳吉布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和5倍于贿赂金额或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5月30日,检察机关传唤了50名证人,对李宪宰进行了指证。
一些高知名度的证人包括一马公司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基沙列,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官拿督沙罗阿兹拉尔易拉欣哈米和前国家银行行长丹斯里泽蒂阿赫塔尔阿齐兹博士。
另一位引人注目的证人是一马公司前总法律顾问卢思敏(Jasmine Loo),她在国外躲藏了大约5年,后于去年7月向当局自首。
她成为了第50位也是最后一位作证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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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于2019年8月28日开庭审理,历时235天。
已故的副检察长拿督斯里戈帕斯里拉姆在去年1月去世前一直领导着检察团队。
副检察官艾哈迈德·阿克拉姆·加里布接替了他的衣钵,其他副检察官穆罕默德·穆斯塔法·P·库亚拉姆和卡迈勒·巴林·奥马尔也在团队中。
与此同时,首席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和律师万·穆罕默德·阿尔凡·万·奥斯曼和万·阿兹旺·艾曼·万·法赫鲁丁代表纳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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