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进口合规导航

   日期:2024-07-29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58    

  

   伊斯兰堡:

  小麦进口与其他农产品一样,受卫生和植物卫生(SPS)措施的管制。SPS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一项国际条约,明确承认政府有权根据科学原则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健康。

  这些措施主要侧重于检疫和生物安全协议,以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免受与食品和饲料中的害虫、疾病、添加剂、毒素和污染物相关的风险。因此,确保遵守卫生检疫措施条例成为最近小麦进口的一个重要方面,需要进口国和出口国合作以满足必要的条件。

  在巴基斯坦,植物检疫管理由1976年《巴基斯坦植物检疫法》和1967年《巴基斯坦植物检疫规则》管辖。自1954年以来,巴基斯坦一直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的签署国,其植物保护部(DPP)作为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根据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规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SPS协定运作。

  The enforcement of the Plant Quarantine Act and its regulations fall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DPP, an attached department of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Food Security and Research (MNFSR).

  The DPP is tasked with regulating trade in 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with a focus on ensuring pest and disease-free imports and exports. The process involves importers submitting requests to the DPP, which then issues import conditions established for various 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所有植物和植物材料的进口都要经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以评估与特定商品相关的潜在植物检疫风险,并制定管理策略,以减轻进口期间的这些风险。根据PRA的结果,确定来自特定国家的特定商品的进口条件,并通过“进口许可证”通知出口国。然后,出口国必须通过检疫检查和任何必要的处理,确保符合巴基斯坦的植物检疫进口条件,并用其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即DPP)颁发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证明货物的无虫状态。货物抵达巴基斯坦某一指定入境口岸后,将按照进口许可证所列的进口条件接受检疫检查。

  检验后,植物检疫检查员决定是否放行、处理、销毁或退回货物。这个过程技术含量高,耗时长。

  出口国必须在这三个月内出口商品,并使用在此时间段内签发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确保符合巴基斯坦的植物检疫进口条件。如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进口而进口许可证届满,可应进口商要求,再签发有效期为三个月的新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的目的是通知出口国,巴基斯坦已在特定的植物检疫进口条件下,对来自特定原产地的特定植物性商品给予市场准入。DPP向符合巴基斯坦政府商务部颁布的进口政策令中列出的注册要求的进口商签发进口许可证。获授权进口商必须使用表格i(可在海关总署网站及以硬拷贝形式提供)向海关总署递交申请。在完成《1976年巴基斯坦植物检疫法》和《1967年规则》规定的所需手续后,签发进口许可证。

  为减轻病虫害风险,某些植物检疫风险高的农产品需要特殊的植物检疫处理,如熏蒸、冷处理、热处理、辐照和蒸汽热处理。

  对小麦、豆类、鹰嘴豆、豆类、药材、苜蓿、燕麦、向日葵、榨油用油菜籽、榨油用油菜籽、棉花、生黄麻、食用高粱、豆粕、葵花籽粕和烟草等商品进行强制性处理。具体检疫对象、植物检疫进口条件和附加条件通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确定。考虑到气候变化和特定国家特定商品病虫害概况的变化等因素,这些条件可根据随后的自然灾害评估随时间调整。

  根据1976年的《巴基斯坦植物检疫法》和1967年的《巴基斯坦植物检疫规则》,巴基斯坦有权从IPCC的签署国进口小麦,只要满足进口国的条件。这一过程需要由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注册实验室对小麦样品进行彻底测试,以确保符合SPS条件。

  任何船只在出口到某个进口国之前,如果不符合卫生检疫措施条件,就从公海转移到该进口国是非法的。最近在最近进口的小麦中发现了相当一部分害虫,这表明违反了SPS法规。因此,小麦或其他农产品的进口没有捷径可走。

  作者是自然资源博士,国家和全球气候、环境和林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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