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限制环保署处理水污染的权力

   日期:2024-08-21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91    

  

  

  周四,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不允许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监管向水体附近一些湿地排放污水的行为,从而削弱了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监管水污染的权力。

  法官小塞缪尔·a·阿利托(Samuel a . Alito Jr.)代表五名法官撰写意见书,认为该法只适用于与那些水域“有连续表面连接”的湿地。

  这一决定是对epa权威和行政机构权力的第二次重大打击。去年,该法院根据《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限制了epa应对气候变化的权力。

  环境法专家表示,这一决定将大大限制环保署根据《清洁水法》保护数百万英亩湿地的权力,使它们受到污染而不受惩罚。

  佛蒙特法学院教授帕特里克·帕伦托(Patrick Parenteau)说:“这对湿地来说真是灾难性的结果,湿地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洪水控制至关重要。”

  凯文·米诺里(Kevin Minoli)曾在克林顿政府和特朗普政府期间担任epa高级律师,负责监督《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法规的执行。他说,这一决定将产生巨大的实际影响,并估计它将影响到美国一半以上的湿地。

  他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有很多湿地,但这些湿地并没有直接与连续流动的水体相连,那么这些湿地就不再受到《清洁水法》的保护。”

  这一决定在名义上是一致的,所有法官都同意,提起诉讼的房主不应该受到该机构的监督,因为他们财产上的湿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监管。但是对于多数派决定哪些湿地受法律保护的新标准存在尖锐的分歧。

  大法官布雷特·m·卡瓦诺(Brett M. Kavanaugh)和三名自由派法官共同发表了一致意见,称这一决定将损害联邦政府对抗污染和洪水的能力。

  “通过将该法案对湿地的覆盖范围缩小到毗邻湿地,”他写道,“法院的新测试将使一些长期受到监管的毗邻湿地不再受《清洁水法》的保护,这将对整个美国的水质和洪水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在第二份同意意见中,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在提到最高法院6月份做出的削弱epa限制发电厂排放能力的决定时,批评了多数法官对法律的解释。

  “在那里,”她写道,“多数人的非文本主义阻止了epa以最有效的方式控制发电厂的排放来应对气候变化。在这里,这种方法阻止了环保署通过管理邻近的湿地来保持我国水域的清洁。这两件事的弊端都是一样的:最高法院将自己任命为国家环境政策的决策者。”

  凯斯西储大学(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法学教授乔纳森·h·阿德勒(Jonathan H. Adler)说,这项裁决也是最高法院对行政机构权威持怀疑态度的又一个例子。“目前的法院,”他说,“显然不愿意在一个机构自己的权力范围上服从该机构。”

  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的律师达米安·希夫(Damien Schiff)在本案中代表房主,他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他在一份声明中说:“法院现在对联邦监管机构的公平性和一致性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今天的裁决是财产权和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的重大胜利。”

  美国环保署署长迈克尔·里根(Michael Regan)表示,该机构将考虑下一步措施。他在一份声明中说:“我对今天最高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它侵蚀了长期以来对清洁水的保护。”

  Sackett诉环境保护局案(第21-454号)涉及爱达荷州一对夫妇,迈克尔·萨克特(Michael Sackett)和香泰尔·萨克特(Chantell Sackett),他们试图在该州狭长地带的牧师湖附近的上诉法院称为“潮湿的住宅用地”上建造一所房子。

  2007年,这对夫妇开始为这处房产的施工做准备,添加了砂石和填充物,但该机构命令他们停止,并将房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并威胁要对他们处以巨额罚款。这对夫妇转而起诉了该机构,关于该诉讼是否为时过早的争议在早些时候的上诉中到达了最高法院。2012年,法官裁定该诉讼可以继续进行。

  在当时的一致意见中,阿利托大法官表示,该法律赋予了该机构太多的权力。

  “《清洁水法》的范围是出了名的不明确,”他写道。“任何一块一年中至少有部分时间湿润的土地,都有可能被epa的员工归类为该法案所涵盖的湿地。根据联邦政府的说法,如果业主开始在该机构认为具备必要湿度的土地上建造房屋,那么业主就得听该机构的摆布。”

  周四,所有九名法官一致认为,该机构在试图监管萨克特夫妇的财产方面做得太过分了。

  “我同意法院的底线判决,”卡瓦诺大法官写道,“萨基特家财产上的湿地不受该法案的保护,因此不受许可要求的约束。”

  帕朗托教授说,这表明法院本可以做出更有限的裁决。

  “他们本可以根据萨克特案的事实做出一个狭隘的决定,并说,在这种情况下,湿地这么小,与湖泊没有联系,不应该受到联邦政府的控制。”

  相反,他说,多数人“根据爱达荷州北部这处房产的一组特定事实,为整个美国制定了一项政策”。

  周四,双方的主要分歧在于《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对“毗邻”该法案所称的“美国水域”的湿地的覆盖范围。

  阿利托大法官写道,第二个任期“显然不是一个广为人知的术语”,也是一个“令人沮丧的起草选择”。他说,它包括“小溪、海洋、河流和湖泊”。

  但是湿地与这些水体“相邻”意味着什么呢?阿利托大法官写道,这个词可以指“相邻的”或“靠近的”。他写道,就《清洁水法》而言,“与传统通航水域分开的湿地不能被视为通航水域的一部分,即使它们位于附近。”

  少数派的四名法官持不同观点。

  “‘相邻’和‘毗邻’有不同的含义,”卡瓦诺大法官写道,并补充说,他将包括“仅由人造堤坝或屏障、天然河堤、沙滩沙丘等与覆盖水域隔开的湿地”。

  他补充说:“国会不仅涵盖毗邻的湿地,而且还包括毗邻的湿地,这是有充分理由的。由于水在邻近湿地和其他水域之间的流动,湿地中的污染物往往最终进入邻近的河流、湖泊和其他水域。”

  卡根大法官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相邻和相邻之间的区别。

  “在日常语言中,”她写道,“一件事物与另一件事物相邻,不仅是当它接触时,而且当它靠近时。因此,例如,一所房子与另一所房子相邻,即使有一片草地和尖桩篱笆将两者隔开。”

  阿利托大法官援引早些时候的一项裁决回应说,国会必须使用“非常明确的语言,如果它希望显著改变联邦和州权力之间的平衡,以及政府对私有财产的权力”。

  卡根大法官写道,去年的气候变化判决使用了类似的推理,援引了“另一个明确陈述规则(所谓的主要问题原则)来减少另一个明显扩张的术语。”

  她补充说:“今天的弹出式明确声明规则只能解释为对国会制定雄心勃勃的环境监管计划的反射性回应。这是对国会认为适当的反污染行动的一种压制。”

  下级法院裁定,萨克特夫妇的财产是湿地,该机构可以对其进行监管,并得出结论,根据2006年最高法院对Rapanos v. United States一案的判决,该判决具有决定该问题的竞争性测试的资格。

  2016年去世的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在拉帕诺斯案的判决中代表四名法官写道,只有与“相对永久、静止或流动的水体”有“连续表面连接”的湿地才符合条件。

  2018年退休的大法官安东尼·m·肯尼迪(Anthony M. Kennedy)在一份同意意见中表示,该法律只要求有争议的湿地与水体之间存在“重大联系”。

  周四的裁决否定了这一观点。“令人吃惊的是,”阿德勒教授说,“没有一位大法官试图保留肯尼迪大法官在拉帕诺斯案中阐明的‘重要联系’检验标准。”

  珊瑚·达文波特(Coral Davenport)对本文有贡献。

  亚当·利普塔克(Adam Liptak)报道最高法院,并撰写了一个关于法律发展的专栏“侧边栏”。他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Yale Law School),在2002年加入时报之前从事了14年的律师工作。@adamliptak?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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