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t Irawan Ibrahim Lew性骚扰案的第九名控方证人今天告诉地方法院,她拒绝了他的视频电话,只接听正常电话。
副检察官Nor Azizah Mohamad要求证人(也是案件的原告)解释出现在证人和传教士之间Whatsapp对话截图中的“call biasa boleh, video call tidak boleh”(正常通话可以,但视频通话不行)的含义。
“我的意思是我想要一个正常的电话,而不是视频电话……我不想要(视频通话),”她补充说,她不想让Ebit Lew看到她没有戴头巾。
证人在解释从其手机上截取的436张对话截图中的200多条短信时,在某些时刻明显感到不安。
38岁的Ebit Lew面临11项指控,包括在2021年3月至6月期间在Whatsapp上向该女子发送猥亵文字和照片,从而侮辱了原告的谦逊。
审判由地方法官努尔·阿斯拉夫·佐尔哈尼(Nur Asyraf Zolhani)主持,如果根据《刑法》第509条被判有罪,被告可能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审判明天继续。——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