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方法院周五宣判,日本大株子前董事兼执行董事谷口义和向前奥组委执行委员高桥晴行提供600万日元(约合30780欧元)的罪名成立。
据新华社报道,大株子前董事总经理兼顾问谷口吉一被判向前奥组委执行委员高桥晴行行贿约600万日元。东京地方法院判定他与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贿赂和腐败丑闻有关。
法院判处他两年监禁,应控方请求缓期四年执行。法庭确认,被定罪者的行为是受到个人利益和目标的驱使,而不是支持奥运会的真正利益。
辩护律师试图证明其当事人的清白,辩称高桥的影响力不是他作为委员会主任的官方职责的一部分。然而,法官不同意这种说法。对谷口义和的判决是因与东京奥运会有关的腐败而受审的15人中第12人被定罪。新华社报道称:“这一判决反映了一种‘贪婪的动机’,即寻求奥运会赞助合同并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