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逊警察局已经解决了一项诉讼,指控该部门未能及时回应公共记录请求,同意提供文件并支付3000美元的诉讼费、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
比尔·鲁德斯(Bill Lueders)是一名自由记者,也是无党派的威斯康辛信息自由委员会(Wisconsin Freedom of Information Council)主席,他向戴恩县巡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警察局出示他要求的有关一名警官因发送不专业的电子邮件而被停职的记录。
法庭文件显示,司法部于10月9日公布了相关记录,并同意支付3000美元的诉讼费,该案于上月底达成和解。
“我们很高兴麦迪逊警方已经认识到,等一年才收到记录是不可接受的,”威斯康星州透明项目(Wisconsin Transparency Project)的总裁兼创始人汤姆·卡梅尼克(Tom Kamenick)在一份声明中说。他在诉讼中代表卢德斯。
据法庭文件显示,吕德斯也是《进步》杂志的自由编辑,他于4月4日向司法部提交了一份公共记录申请,要求获得一名警官因发送不专业的电子邮件而被停职的记录。
吕德斯说,当天晚些时候,司法部的记录管理员告诉他,由于“数量和复杂性”,需要长达14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申请。Lueders在法庭文件中辩称,这一请求是为了“极少数的记录”。
吕德斯还被告知,向国防部提出的另外两项要求可能需要长达12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他在《地峡报》(Isthmus) 5月的一篇文章中提到了这些延误。
州法律要求公共记录“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不得拖延”。州司法部(state Department of Justice)建议,10个工作日通常是“对数量有限、容易识别的记录的简单请求做出回应的合理时间”。
吕德斯说,他计划在《地峡》杂志周五的一篇专栏文章中发表对已公布记录的分析。这些记录分两批收到,总计450多页。
吕德斯在一份声明中说:“我希望公众能利用这个机会来审查这些记录,这些记录能让我们了解到警察局在执行警务这一基本职能方面的表现。”
上世纪90年代,鲁德斯与地峡、《威斯康星州日报》(Wisconsin State Journal)和《首都时报》(Capital Times)一起起诉该市,要求其获取对麦迪逊警察的投诉记录。1998年,一名戴恩县巡回法官命令该市公布所要求的记录,并支付三家分店的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