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兰丹,法院规定有了新丈夫的女人仍然与另一个男人结婚

   日期:2024-10-0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86    

  

  

In Kelantan, court rules woman with new husband still married to another man

  塔纳梅拉,10月8日——今天,伊斯兰教法下级法院裁定一名商人和一名女子仍然合法结婚,这名女子声称与他离婚,现在已与另一名男子结婚。

  法官艾哈迈德·哈里里·莫哈德·萨阿德在47岁的拉哈曼·卡·穆罕默德·贾法尔宣誓从未与32岁的万·诺·沙基林·万·阿卜杜勒·拉扎克离婚后做出了这一决定。

  法官说:“根据(拉哈曼的)宣誓,法院决定,除非原告带着新的证据再次出庭,否则被告和原告仍然是合法的夫妻。”

  随后,法院将于10月22日审理万娜夏麒麟与拉赫曼的离婚申请。

  在今天的离婚确认程序中,拉哈曼由律师Marzuqi Muhamad代表,而Wan Nor Shakirin则没有出庭。

  在发现Wan Nor Shakirin的离婚证词不够有力后,法官决定今天确认Rahaman的离婚声明。

  Wan Nor Shakirin告诉法庭,rahman对她念了“talak tiga”(三重塔拉克),但该男子否认了这一说法。

  这对夫妇于2019年1月2日在泰国那拉提瓦结婚,并于去年6月6日在塔那美拉地区宗教办公室登记结婚。

  然而,拉哈曼声称,布城的宗教办公室告诉他,万诺·夏基林已经嫁给了另一名男子,42岁的莫哈德·卡玛鲁拉兹哈尔·阿约布。

  随后,7月5日,拉哈曼通过伊斯兰律师Marzuqi Muhamad向哥打巴鲁伊斯兰教法高等法院申请“分居”(分居或解散)wannor Shakirin和Mohd Kamarulazhar的婚姻。

  去年8月7日,法院在万娜莎基林和莫哈德·卡玛鲁拉兹哈尔之间发布了一份临时离婚令,等待万娜莎基林与拉哈曼的离婚确认。——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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