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8 03:54来源:本站
信德省和旁遮普省的劳动法草案是由各自的省政府在国际劳工组织代表的协助下起草的。这些法典据称整合了20部劳工法,其中包括著名的立法。
信德省和旁遮普省的劳工联合会强烈批评和反对执行这些规范,以简化第三方合同工人和定期合同制度。虽然他们一直要求完全废除这一制度,但这些法典倾向于在某些条件下使其规范化。
劳工组织代表说,守则草案遵循了新出现的国际惯例,只允许第三方合同和定期合同,只要合同是真正的,期限和延长是有限的。他们为“零工”工人——独立承包商或自由职业者,通常为多个客户做短期工作——制定了特殊规定。
由于工作和服务的外包是一种国际现象,劳工组织的一项重要建议指出,现实情况比合同条款更重要。因此,它们的规定是以下列四项相当现实的原则为基础的。
第一,如果企业使用的工人实际上在其控制之下,则应被视为雇主。第二,第三方合同工应享有与用户企业员工相同的权利。第三,如果用户企业雇佣第三方合同工来完成正在进行的工作,这些工人应被视为其直接雇员。第四,不应使用固定期限合同的工作是永久性的。
最高法院不时作出的各种判决也规定了上述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声称受雇于承包商的请愿工人的服务已与主要雇主进行了正规化。
从2013年福吉化肥公司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开始,随后是2018年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案的判决;2018年的国家石油有限公司和最近的IFFCO巴基斯坦(私人)有限公司。
不过,巴基斯坦的第三方合同制度与保安服务和诸如家政、园艺和餐饮等服务合同有关,也有例外。虽然这些服务是永久性的,但它们不属于公司的核心业务范畴,可以在没有任何法律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外包。
此外,《2001年私人保安公司条例》专门涉及公司向其客户提供保安服务的发牌事宜。但该条例并不免除公司执行法律保障的最低工资和提供其他福利。
雇用第三方合同工人的制度自巴基斯坦工业成立以来一直存在。然而,劳工联合会希望通过主要雇主吸收这些工人来废除这一制度。他们说,除非在三方论坛上进行讨论,否则他们不会接受这些准则的实施。
另一方面,从雇主的角度来看,与守则有关的问题很多。在目前的工业环境中,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面临着许多问题,了解劳动法并不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指望他们执行一套极其复杂和令人困惑的劳动法,以这些法典的形式编纂,将是不明智的。
这一观点可以从有关“内部工作条例”的法典第143条和第3号草案关于“雇佣合同和终止”一章中判断出来。它要求雇主通过并公布关于薪酬、工作组织、职业安全和健康以及对雇员重要的其他问题的内部工作条例。
内部工作条例包含十项关键内容,其中九项已在现行法律中规定,主要涉及纪律问题。既然这些规定已经被进步的雇主成功地实施了50多年,为什么还要求他们从零开始呢?
第(3)(b)条规定“工作场所的纪律,包括出勤和迟到等行为和不行为”。根据现行法律,习惯性擅离职守和习惯性迟到构成不当行为。我们是否应该在规章制度上对他们宽大处理,让长期缺勤在组织中盛行?
同样,效率低下、拖延、粗心或浪费的工作,如果经常重复,也构成不当行为。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忽视这些不良行为,直到现任者对他的同事造成不良影响,他们也开始这样做?
建议的内部工作条例草案将由雇主与劳资谈判代理人(CBA)协商。用人单位与CBA达成协议后,应当将双方签署的协议副本一并送交首席检查员批准。如果审查员对拟议法规的内容不满意,他/她将指示雇主修改并重新提交。
还有其他一些条款,不利于雇主顺利实施法律,反而增加了他们的痛苦。劳工联合会正确地提议,在实施前首先与利益相关者一起审查这些守则。
本文作者是阿迦汗大学医院人力资源顾问。他的联系方式是:[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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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发表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