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协定为非居民人士发放企业税务指引

2024-11-13 23:41来源:本站

  

  

  阿布扎比,联邦税务局(FTA)明确了确定阿联酋非居民需缴纳公司税的标准;需要非居民进行公司税登记的情况;应纳税所得额及其计算方法;以及受2023年6月1日生效的《企业税法》约束的非居民遵守的其他要求。

  《自由贸易协定》对在阿联酋获得收入的非居民人士,无论是自然人(个人)还是法人(包括公共和私人公司),提供了全面和简化的解释,并在其指南中提供了一般指导,以帮助他们确定是否需要缴纳公司税。

  在今天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自贸区邀请所有在阿联酋获得收入的有关非居民人士,或在阿联酋开展业务或部分业务的人士,查阅新指南,并参考《企业税法》及其相关实施决定,以及自贸区网站上发布的任何其他指南。

  自由贸易协定强调了完整阅读手册的重要性,以清楚地了解其内容,定义以及其综合规则之间的相互作用。该手册包括许多简化的实际例子,以阐明公司税制度的关键要素如何适用于非居民自然人和法人。

  根据该指南,非居民人士在特定情况下需缴纳公司税,其中两种情况适用于自然人。第一种情况是,自然人在阿联酋拥有常设机构,并且其常设机构在给定日历年内的营业额超过100万迪拉姆。第二种情况是他们从哪里获得国家来源的收入(根据《公司税法》,在阿联酋产生或来自阿联酋的收入)。

  该指南明确指出,在阿联酋境外成立或成立,但在阿联酋没有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法人,在三种情况下需要缴纳公司税。首先,法人如果在阿联酋有常设机构,即在阿联酋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存在,则需缴纳公司税。其次,如果法人获得国家来源的收入(根据《公司税法》,在阿联酋产生或从阿联酋获得的收入),则需要缴纳公司税。第三,法人如果在阿联酋有联系,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从阿联酋的不动产中获得收入,比如一块土地、一栋建筑、固定装置或构成土地永久部分或永久附属于一栋建筑或结构的设备,就需要缴纳公司税。

  在该指南中,自由贸易协定指出,非居民法人必须注册公司税,并获得税务登记号码(TRN),因为他们在阿联酋拥有常设机构或联系而需要缴纳公司税;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从阿联酋的不动产中获得收入,以避免任何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的合规延误。

  此外,该指南明确指出,仅获得国家来源收入且在阿联酋既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联系的非居民法人不需要进行公司税登记。

  此外,如果非居民自然人在一个日历年内其在阿联酋的常设机构的营业额超过100万迪拉姆,则必须进行公司税注册并获得TRN。

度享网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