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宣布,他将引入紧急立法,将非法进入我国的人送往卢旺达。我欢迎他的决定,我相信,绝大多数英国公众也是如此。
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问题是,政府能否将非法移民送往非洲某一特定国家。
更根本的问题是,英国的最终权力在哪里?是英国人民和他们选出的议会代表吗?还是因为“国际法”这个模糊、多变、难以解释的概念?
没有理由批评法官。他们只是解释了这个国家的法律。问题出在政治家身上,他们未能提出立法,以保证我们与卢旺达的伙伴关系得以实现。
现在不是浪费精力剖析我们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时候。对于我们这些相信有效移民管制的人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向前推进。这需要诚实。
最重要的是,它要求政府停止自欺欺人和编造谎言。不能再有什么神奇的想法了。对失败的计划修修补补是不会让船停下来的。
修改我们与卢旺达的协定并把它变成一项条约,即使其中有明确的不驱回义务,也不会解决根本问题。
我们在最高法院败诉,是因为法官们认定不能信任卢旺达履行我们要求他们履行的关于不驱回的承诺,而不是因为这些承诺体现在一种法律文书,一份备忘录,而不是另一种条约中。
根据任何新条约,试图向卢旺达提供航班仍然需要重新通过法院,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
这一进程可能会以又一次失败告终,理由可能是新的,或者与周三类似的:主要是,法官不能确定卢旺达会遵守任何新条约的条款。
即使我们在国内法院赢了,这场闹剧也只会转移到斯特拉斯堡,在那里欧洲法院会慢慢决定是否喜欢我们的法律。
这就是为什么如果B计划只是失败的a计划的微调版本,总理概述的计划不会在选举前提供飞往卢旺达的航班。
为了使紧急立法实现总理所说的目标,议会需要修改《非法移民法》,使其符合以下五个标准:
该法案必须解决最高法院的问题对卢旺达的关切
议会有权宣称卢旺达是安全的,而不改变我们对卢旺达的伙伴关系。
但是,对于实质性和介绍因此,最好修改该协定,以解决法官指出的问题。这可能包括在庇护决定中嵌入英国观察员和独立审查者。
它不太像我。无论这些承诺是体现在经修订的备忘录还是新条约中,都很重要。
至关重要的是,这些都是改善卢旺达庇护制度的实际步骤。在这些新的承诺的基础上,卢旺达的安全可以令人信服地得到保障在汇票正面予以确认。
该法案必须在下次大选前开通航班
因此,立法必须绕过进一步国内诉讼的漫长过程,以确保新法案一成为法律,航班就能起飞。要做到这一点,该法案必须排除所有法律挑战的途径。整个人权法案和欧洲公司《人权公约》和其他有关国际公约所有义务或立法,包括《难民公约》,必须以明确的“不管”条款的方式予以取消。
必须明确排除司法审查、所有普通法挑战和所有禁令救济,包括《非法移民法》规定的暂停挑战。然而,个人将有机会进行演示声称他们是合法入境的,未满18岁,或者身体状况不适合飞行——但内政部对这些说法的决定不能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迅速撤离必须迅速撤离
那些非法抵达的人必须在几天而不是几天内被驱逐出境根据《非法移民法》规定。这意味着修订该法,以确保根据迁移义务向卢旺达迁移,并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这将尽可能地简化内政部的流程,这样,英国政府就不会再为英国的移民申请提供便利了只有内政部的决定是确定个人是否属于该计划。
非法抵达的人必须被拘留
必须排除对拘留提出的法律质疑,以避免给法院造成负担,明确规定拘留是强制性的,直到被驱逐为止。
这必须作为紧急情况处理
该法案应在圣诞节休会期间提出,并应召集议会在假期期间就该法案进行辩论。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不再有任何阻止这些船只的机会。
在承诺紧急立法之后,首相现在必须给议员们一个明确的选择:要么适当地控制非法移民,要么向英国人民解释,为什么他们在国际法下无能为力,必须简单地接受越来越多的非法移民来到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