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拉贾亚:上诉法院维持了对一名前宗教教师的15年监禁和14鞭刑的判决,罪名是四年前对一名六年级学生实施七项身体侵犯。
这名男子对监禁的上诉被法官Hadhariah Syed Ismail领导的三人法官小组驳回。
与阿兹曼·阿卜杜拉(Azman Abdullah)和阿兹米·阿里芬(Azmi Ariffin)法官坐在一起的哈德利亚法官说,对这名教师的定罪和监禁判决得到了维持。
据马新社报道,她说:“一个成熟的成年人应该是年轻人,尤其是学生的好榜样。”
这名50岁的前教师于2021年10月11日被塞斯法庭判七项罪名成立。
这些指控涉及这名教师违反作为权威人士的信任,即一名教师,在2019年9月21日至10月5日期间在雪兰莪州沙阿南对一名12岁男孩进行了身体性侵犯。
该男子因每项罪名被判处15年监禁和鞭刑两次。
他被命令从2019年10月7日被捕之日起同时服刑,这意味着他将服刑15年,并被鞭刑14下。
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26(1)条,开庭法院还命令他接受10年的康复咨询,并在服刑期满后接受3年的警方监督。
去年8月12日,他的上诉被高等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