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高等法院:在失败的婚姻残酷中拒绝双方同意离婚

2024-11-21 16:35来源:本站

  

  德里高等法院表示,在失败的婚姻中拒绝双方同意离婚,或单方面撤回离婚同意,构成对另一方的虐待。

  由法官苏雷什·库马尔·凯特(Suresh Kumar Kait)领导的法官小组,在处理一名妻子在达成协议后撤回同意共同离婚的上诉时指出,无过错离婚的理念是让双方意识到,在商定的条件下,有一种明智的分手方式。

  在本案中,双方经双方同意离婚,他们之间达成了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丈夫向妻子支付了50万卢比的要求汇票,但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她单方面撤回了同意并退还了这笔钱。

  “很明显,双方之间的斗争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是一场自我之间的战争,是由对配偶进行报复的愿望所引起的。同样由法官尼娜·班萨尔·克里希纳(Neena Bansal Krishna)组成的法官团在最近的一项判决中说:“这种双方同意的单方面撤销离婚,相当于残忍。”

  法院指出:“在失败的婚姻中,拒绝相互同意是残忍的行为。”法院指出,妻子的行为让丈夫相信他们的纠纷将会结束,然后又退出和解,这可能会在他的脑海中“引起不安、残忍和不确定”。

  除了撤回同意外,法院还认为,妻子对丈夫及其家人(包括他86岁的祖母)的虚假刑事诉讼,使他们遭受了“旷日持久的诉讼”,也是她的残忍行为。

  “上诉人/妻子不仅对丈夫及其家人提起虚假刑事诉讼,而且还以无理取闹的方式对他们提起上诉,这一行为构成了残忍,”法院表示。

  委员会注意到,对丈夫的虚假和未经证实的通奸指控构成对他的人格、荣誉和声誉的严重攻击,也构成最恶劣的残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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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于2001年结婚,但只维持了13个月左右,于2003年1月分居,随后丈夫以虐待为由提出离婚。他的妻子否认了所有指控。

  鉴于记录在案的事件,法院认为,虽然这些事件单独来看可能没有多大意义,但如果放在一起看,它们清楚地描绘了妻子的"不调整态度","她没有成熟到能够在丈夫不因公开羞辱而遭受精神虐待的情况下解决与丈夫的分歧"。

  法院拒绝干涉家事法庭的判决,并表示主审法官正确地观察到,虽然本案中的婚姻生活只持续了13个月,但他们之间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持续了13年以上。

  法院表示:“我们认为目前的上诉没有任何可取之处,特此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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