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13:41来源:本站
亲爱的PAO,
某巴士客运总站的管理部门向乘客收取10澳币的费用,让他们使用自己总站内的洗手间。允许这样做吗?
弗兰克
亲爱的弗兰克,
请注意,共和国法案(RA) 11311第5条和第7条,也被称为“改善陆运码头、车站、停靠站、休息区和滚装码头,为其拨款和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规定:
“第五节。禁止使用卫生设施收费。-禁止向旅客收取使用区内常规卫生设施的费用。就本法而言,有关乘客必须出示当天已付费的公交车票,才能免费使用卫生设施。但是,本法的规定不适用于单独的、设备齐全的或豪华的卫生设施,这些卫生设施仅用于商业目的,并为陆路运输终端、车站、车站、休息区和滚装终端内需要和偏好此类设施的乘客提供方便。xxx
“第七节。Penalty. -
“(a)任何陆运码头、车站、停靠点、休息区和滚装码头的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如果不符合本法第4条规定的卫生设施标准,将被处以每天5,000比索(p5,000 0.00)的罚款;
“(b)任何违反本法第5条禁令的陆地运输码头、车站、车站、休息区和滚装码头的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应按每天5000比索(P5,000.00)的金额罚款;和
“(c)陆运码头、车站、停靠站、休息区和RORO码头的任何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如未按照本法第6条的要求提供和维护哺乳站,除根据《2009年扩大母乳喂养促进法》第2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按违反规定的每日罚款5,000比索(P5,000.00)。”(重点提供)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禁止向乘客收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终点站或站点内的厕所等常规卫生设施的费用。
旅客免费使用卫生设施时,必须出示已付费的公交车票。但是,如果厕所是设备齐全或豪华的商业卫生设施的一部分,并且任何旅客都可以为了自己的方便而使用它,则上述禁令不适用。
法律还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陆路运输供应商的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每违反一天应处以5 000比索的罚款。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受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