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裁定吉兰丹州刑法16条条款在穆斯林二人组的挑战中违宪

2024-11-26 23:07来源:本站

  

  Federal Court rules 16 provisions in Kelantan criminal enactment unco<em></em>nstitutional in Muslim duo's challenge

  布城,2月9日——联邦法院今天宣布吉兰丹伊斯兰教法刑法18条条文中的16条违宪,裁定吉兰丹州立法机关无权就上述罪行制定法律,因为联邦法律涵盖了这些罪行。

  首席大法官敦东古·迈门·段玛(Tun Tengku Maimun Tuan Mat)领导着一个由九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在两名穆斯林妇女提出的宪法质疑案中,以8票对1票的多数作出了判决。

  沙巴和砂拉越首席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是唯一反对或不同意多数意见的法官。

  九人小组的其他法官包括上诉法院院长丹斯里阿玛阿邦依斯干达阿邦哈希姆,马来亚首席法官丹斯里穆罕默德扎比丁莫哈德迪亚;联邦法院法官Tan Sri Nallini Pathmanathan,拿督Mary Lim Thiam Suan,拿督Harmindar Singh Dhaliwal,拿督Nordin Hassan和拿督Abu Bakar Jais。

  吉兰丹本地人Nik Elin Zurina Nik Abdul Rashid和她的女儿Tengku Yasmin Nastasha Abdul Rahman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直接向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请愿书,指出吉兰丹政府是此案的唯一被告。

  二人质疑《吉兰丹伊斯兰刑法(l)颁布2019》下18项条款的合宪性和有效性,声称吉兰丹州立法机构无权就这些罪行制定法律,因为联邦法律涵盖了这些罪行。

  通过法庭挑战,这两名妇女正在寻求联邦法院宣布吉兰丹的伊斯兰教法刑事法典(I)颁布2019年的18条条款无效,并辩称吉兰丹州立法议会越权或无权制定此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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